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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有没有盗墓贼?
现在有盗墓贼,至于有没有像书上或者电视上那样就不知道了!
下面来说下我亲身所见被盗之后的古墓或者新坟。
首先这个发生在我们村,也是我家崖头上面的老坟!
我们这个村是以姓冠名的一个小山村,位于省会下面一个郊县,是丘陵地带,村子位于山脚下,有一条河从村口流过,也叫做河湾村,村子以姓冠名那个姓氏应该是当年的守陵人的后代,因为那座大坟我从小听说那里面坟的是西南总督!
那是我上小学的一个暑***,约九七年左右,那天早上下大雨,村里那姓氏老人说老坟让盗了,全村叫人,我当时是个小孩子,也跑去看,那盗洞也就直径约八十厘米,旁边有抽掉的烟头,然后让那个姓氏后代系绳下去,上来后,报警,封了盗洞!
那盗墓贼胆子也大,里面东西没拿到手,竟然藏到后面山上,结果就是全村人加上警察满山头追,附近十里八村也加入了,村人抓住快给打死了,警察也是睁一眼闭一眼,看差不多了才来来阻止了!
至于里面有什么,后来下去那个是我舅,因为我爸妈一个村,我妈就是那姓氏的后人,所以我舅后来给我说,那是真有钱呀,下面是三窒的结构,一个大棺椁放在一个木床上,都没腐烂,墙上全用红色的刷了一下!
第二个我亲身见的是五六年后吧,因为那时我已经上高中了!
历史上有记载的盗墓行为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有了。因为视死如生观念的影响,前人很流行厚葬。而厚葬诱发的不良不仁行为,直到今天都没有禁绝。
我简单说说这个事。
秦末农民起义的火光烧到了关中,项羽就打起了秦始皇陵墓的主意。西汉末年,起义军就到长安城北面对西汉的皇帝陵墓下手。刘邦的长陵和吕后陵,刘彻的茂陵等都未躲过劫难。到了唐代末年,黄巢的队伍由长安城出来后,又对西汉武帝刘彻的茂陵下手。随后,黄巢把人马拉到了李治和武则天的乾陵,可地不容奸,黄巢没有得手。而五代的温韬却把关中唐代十八座帝陵中的十七个挖了。
以求财求材为目的盗墓行为对历史文化遗产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比如曹操对西汉王陵的盗掘,比如孙殿英对慈禧太后陵墓的毁坏等等。长期以来,受高额利润诱惑,盗墓行为屡有发生,给文保造成极大损失。有人用“十墓九空”比喻古墓葬被盗的情况不无道理。
随着国家文物保护力度的加大,法制的逐步完善以及民众文保意识的提高,盗墓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文物案件发案率明显降低,但盗墓还没有完全绝迹。我举几个例子。
2017年8月安阳市殷都区发生了一起殷墟文化遗址被盗案。在案件侦破工作中,发现盗墓团伙多达十几个。
今年8月,青海破获了都兰特大盗墓案,涉案文物640多件,其中一级文物十六件,二级文物七十七件。
盗墓违法损德,盗墓贼如过街老鼠。我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盗墓贼会绝迹的。
一、中国文物虽出土的较少,但是大部分的文物都已经被发现定位,不少地方都设置了保护区,平常都有人值守;
二、文物交易国家管控很严,就算盗得文物也不好交易出手;
三、现在人们生活越来越好,很多人都不缺钱;历史上曹操的摸金校尉都是盗墓凑集军费的,和平社会无需盗墓。
盗墓贼多的是,重庆一个包工头干了很多年的工程,他手里很有钱,他的父亲死了。在几十里的地方为他父亲买了一块坟地,钱就花了5O多万。送葬的人和车就有二十多里路长。烟花炮竹边炮响彻不绝。埋了没一个月,坟园就被别人挖了,这就是盗墓贼干的,他以为里面有培葬品金银一类的东西。其实知情人士都知道里面什么也没有。还有一种盗墓贼专盗古坟,就是埋葬很多年的墓,专门盗女人的骨头去买,说是配阴婚,一架女人骨头能卖好几万,前提是不能少一个骨头,差了一个就不值钱了。这种盗墓贼最可恶最缺德,看你们那儿有没有这等事,这都是真的没一点编造。
有,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十年前,我们那里很多老坟被人挖过,就连七十年代死去的人的坟也被挖过。还有一座道观里死去的道士的坟也被人挖开。挖坟的人还活着,所以说盗墓贼还在。
有些农民因征迁得到高额补偿款,开始买车、买房、奢侈消费,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一些农民没钱的时候,楼房和汽车是可望不可及的。一时得到高额补偿款,这些目标马上就能实现。这有什么关系,改善生活质量是很正常的事。只不过拆迁补偿款使得从贫困到富有的变化只在一夜间。这在别人眼里觉得不可思议,难以置信。当今社会,互联网快速发展时代,经济形态和社会发展变化一日千里。大家都要以平常心来看待。不过一夜暴富就开始过度消费也是不可取的,合理安排好正常生活,合理利用好资金,做好长期生产和投资预算,为自己带来最大化的实惠才是重要的。
我觉得我还是有些发言权的。因为我们村是***的,在我们这里多的可以分到将近十套房子。一般也有五套左右,(指标楼,回迁楼)一个宅基地最多分3套回迁楼,有的有两套宅基地,多余土地和楼上建筑物按平米换算给钱。***之后明显财大气粗了,有很多人买车,全国旅游,不工作了,每天吃喝,钓鱼,才四五十岁就开始享受生活了。把人的斗志全磨灭掉了。自然人的心态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自身开始有了很大的优越感,开始管不住自己拈花惹草,离婚的也有,闹离婚很多,嫌弃自己的糟糠之妻。年轻人也是,大学毕业有的就不工作,每天上网打游戏。没有了理想,奋斗的动力。感觉条件好,房子多,结婚也不成问题。有点眼高手低。***我认为是把双刃剑,合理管理财务,学会让钱生钱,而不是一味地享受,钱总有花完的时候,相反,如果突然的金钱让我们迷失了自己,也会害了自己,害了家人。
拆”出来的富翁们花天酒地,譬如武汉“一位原本家境并不富裕的七旬婆婆一个生日竟然花费了20万元***款”,又譬如“昆明城中村村民领到***补助,团购奥迪A6还嫌不够好”、“哈尔滨***户暴富后疯狂消费”等;二是“拆”出来的富翁们“赚”了钱,最受人关注的当属深圳的例子,据说“岗厦河园片区改造将造就10多位亿万富翁”。
虽然媒体说的都是事实,但这些事实传递给公众的感受是“很上火”,尤其是在当下的语境之中:一方面高企的房价加深了普通民众与既得利益者的矛盾,另一方面收入分配改革呼之不出、高收入调节难抵公平正义。“***暴富”如同公众伤口上白晃晃的盐巴,直叫人痛彻心扉。然而,“***暴富”真的需要接受道德拷问吗?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土地属于生产要素,既然我们承认土地要素在价值上的差异性,那么,什么样的房子获得什么样的补偿,当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暴富”的本质属于生产要素所得,是不折不扣的合法收入。但媒体的纠结、舆论的愤懑,却生生将暴富者们架上了道德的“裁判台”。我们应当知道,高房价并不是被***者的责任,制度缺失也不是公民放弃争取最大化个人利益的理由。如果换位思考一下,谁不希望自家被拆的房子能卖个好价钱呢?
我们可以痛恨高房价,也可以不满于财富配置失衡,但我们更应当捍卫两种权利:一是保护并增益物权的权利,二是与强势利益集团议价谈判的对等权利。在推土机的轰鸣声常常盖过业主合理利益诉求的时候,所谓高额补偿、***暴富,其实只是自我矮化了价值期待之后的幻觉。说得更直白一点,不是人家补偿的高了,而是更多的被***者补偿得过少而已。
因此,面对***暴富的事实,我们需要的不是渲染“暴富”色彩,而是应该告知公众:他们是如何在***方式与定价方式上形成了合乎程序正义的共识,以及这些“***”的***户是如何捍卫并实现自己的个***利的。
自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承包地或宅基地分配到了承包农户中,农户享有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而所有权归村集体。
随着国家各种建设工程项目的推进,有不少农民的承包地或宅基地被依法征用,农民因此得到一笔不菲的补偿款。有了土地补偿款后,不少农民买车、买房、奢侈消费起来。对此,桂农通是这么看的。
第一,这些征地补偿款实际上是就是自己命根子的钱,可以自由支配。在农村,经常都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些钱实际就是命根子的钱了。既然是合法补偿得到的,已经属于个人财产了,当然农户有自由的支配权,不管如何用,旁人是无法干涉的。
第二,农民穷怕了现在有钱也想享受一下无可非厚。大多数农村人一直以来生活还是比较艰苦的,特别是大石山区、贫困地区的农村,农民的日子过得更艰难。
在其他农村,城乡的差距也仍然存在,农民的生活水平比城市人要差不少。因为征地拿到高额的补偿款后,用来改善一下生活条件,无可非厚。毕竟大家都穷怕了,钱留着不卖东西慢慢的也会花完,不如卖点象样的东西?
第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农户应该理性消费。特别是好些已经完全没有土地的人家,更要注意做好补偿款使用的***,要考虑到投入再经营再生产的问题,要留一定的资金另谋生路。
比如,可以投资做点小本买卖,或是开小店,办小厂,或是搞运输,或是合伙与别人搞产业开发,总之要考虑到以后的生活出路。
否则花钱的时候是快乐了,但钱花完了却还没有找到其他的谋生路子就惨了,到时找谁去解决吃饭问题?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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