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朔州装载机撞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朔州装载机撞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如何看待轰动全广西的“平乐2.9案”?

如何看待轰动全广西的“平乐2.9案”?

亡命之徒醉驾大货车,横冲乱撞,太猖狂,太疯狂了!说他是马路杀手一点也不过分!

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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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月9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男,34周岁,平乐县平乐镇马渭村人)醉酒后驾驶一辆蓝色东风霸龙重卡大货车(车牌号:桂CJ7967)在平乐县平乐镇桂江桥头水岸名都门口对面与一辆绿色农用车发生刮擦。

酒壮怂人胆,梁某某喝了酒胆大包天!

驾大货车竟敢喝酒,醉酒后竟敢驾车横冲直撞,亡命徒什么样他就什么样,撞了农用车后不但不好好赔偿,反而拿钢管对农用车主大打出手,跟疯***,打了人后,梁某某驾驶大货车逃离现场什么道德良心这些字眼在他的字典里根本不存在,他的灵魂深处只有卑鄙,***,流氓,暴力,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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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公安巡警接警后驾驶巡逻车追赶拦截,梁某某竟然驾驶大货车将巡逻警车撞到桂江大桥栏杆处造成大桥栏杆断裂,警车也被他撞坏,两名巡警队于桂江中(后被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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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从来都是司机怕交警,即便是喝了酒,在见到警察检查时酒都醒了一半,可梁某某酒后驾着大货车,根本不把警察放在眼里,好像他爸是李刚,不但不接受警察处理,反而跟警察上演了一场***追逐战,将警车撞坏,把警察撞入桥下,其犯罪情节就是故意***,手段残忍,性质恶劣!

龍族社论:酒驾猛于虎 猖狂更可恨

***概述:2018年2月9日下午,派出所、巡警、交警等,在广西平乐县平乐镇桂江桥上联合追击一肇事重卡大货车,要求其配合调查,司机拒不配合,并多次掉头疯狂撞击警车及过往车辆。导致多车受损,桥栏杆被撞断,两名辅警掉落桥下。整个追逃过程使两名民警、3名辅警受伤。肇事司机姓梁34岁,起因是,梁某醉酒后驾驶重卡大货车,在桂江桥头与一农运车发生剐蹭,梁某因赔偿问题,用钢管等凶器殴打农运车主,后逃逸。才出现了之前的一幕。最终,梁某被警方抓获。

由于此***,过程比较复杂,为交代清楚,可能概述篇幅略显长,感谢耐心阅读。

直接表明观点,肇事司机梁某的恶劣行为,已经触犯多项法律,应该受到严惩。

我们先就肇事司机梁某的恶劣行为,聊两句:

自从禁酒令颁布后,酒后不开车,已经成为大多数司机的座右铭。而肇事司机梁某却顶风作案,且他驾驶的还是重型大货车。其酒驾给他人带来的危害程度,更是不可小觑。对于禁酒令及酒驾危害,他应该不是不清楚,但依然明知故犯。这,可能也是一些没有出现过酒驾事故司机都存在的侥幸心理。

从梁某多次掉头撞击过往车辆及警车的表现来看,他这种行为,并非完全是酒精作用下造成的。其疯狂程度表明,他的这些行为,是有主观意识操控在里面的。一般饮酒、醉酒的人,在受到惊吓或***后,其酒醉程度会减轻不少,神智会清醒很多。所以,他的这些恶劣行为,是酒精加故意的结果。实属可恶、可恨。

下面从法律的角度来简单分析一下:

首先,梁某醉酒驾车,已经触犯了法律。而且,其驾驶的是重型大卡车属于营运车辆。

根据我国《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对于此类***造成的严重后果,法律法规必须给出严厉的惩罚制度,此人虽然为醉驾,但是其主观意识清醒,其疯狂程度令人发指,不能单独以交通肇事罪与醉驾来量刑,国家对于此类危险驾驶行为应该定义为刑事案件!造成严重的公共危害,此人必须判处***,才能对社会上一些此类同等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与警示作用

案情不再细说,这里只谈警察的处置方法,有人说这样的人可以直接击毙。从法律上看当然没问题,驾车冲撞警方车辆,已经对警察生命构成威胁,击毙在法律上可以的。可现实是,警察一旦开强,一旦将嫌疑人击毙,嫌疑人的家属会如何做?大家可以想象得到!警察会承受怎样的压力大家从之前的案例也能猜到。这就是可悲的现实,面对这样穷凶极恶的暴徒,警察不敢开枪,这就是网络喷子、键盘侠和某些无良媒体的杰作,也是广大百姓不信任警察的直接反映。但是如果暴徒行凶,警察不敢开枪,畏手畏脚,最终受害的是谁呢?还是老百姓!这才是中国社会的悲哀。在所谓的文明执法,和谐社会的***下,中国警察已经失去了国家暴力机关的本色,现在新闻里太多和警察发生冲突的新闻,不再举例,这在美国是不可想象的。这样的现状如果再不改变,只能让犯罪分子更加肆无忌惮,让刁民更加猖狂

谢邀答题!2月9日,广西平乐县平乐镇桂江桥头发生一起交通 擦挂事故,双方发生口角后,大车驾驶员梁某,抽出随车携带的钢管,疯狂抽打农用车驾驶员,农用车妻子急忙拿出手机报警并且拍下***资料取证,派出所警方赶赴现场的时候,要求梁某下车配合调查,不料梁某驾驶大货车掉头准备逃离,由于路面拥挤,多次反复掉头造成多辆小车严重损毁。最后撞上处警巡逻车导致三名警察落水,两名***受伤,据查明,事发时梁某属于酒后状态。现梁某已经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是法律严惩。



仅仅就是两个货运车辆之间的差挂,并不会造成多大的损伤,然而梁某乘着酒劲,******,不但暴力狂殴小车驾驶员,尽然***取暴力抗法,最后导致严重后果。这样的事情除了法盲之外,更折射出另一种社会现象即"我是流氓我怕谁?!"



在没有互联网智能时代,有些人仗着自己的流氓习气,藐视法律,欺善怕恶,发生这种现象而最后没有取证,被对方反咬一口的事情也见怪不怪,甚至有的人选择沉默已至不了了之。首先小车驾驶员妻子事发后录制***留证是值得肯定的,让这种人这种事情多见诸于媒介曝光,相信能够起到广泛的警示震慑作用,因为这是个和谐的时代,如果自己对自己不加约束,滥施暴行,必定会受到法律严惩以及大众的舆论谴责。



最后希望朋友们身边或自己发生这样的事情,拿起法律武器,勇敢一点,让这样的流氓行为无处遁形。也同时告诫这些平日里欺凌弱小,惘顾法律的宵小,社会的和谐文明是容不得你的践踏,多行不义必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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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朔州装载机撞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朔州装载机撞人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