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装载机撞警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装载机撞警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汽车机属于特种设备吗?
  2. 变形金刚10大合体?
  3. 如何看待轰动全广西的“平乐2.9案”?

汽车属于特种设备吗?

 汽车在主流的分类应该是交通运输设备这种分类,她在定义上不是属于特种设备,但是车辆使用方面就有很多用处了,有的车辆是救护车,有的是警车,有的是危险品运输,有的是吊车,有的是铲车在线,叉车都是汽车内燃机形式的一种表现,和使用,在这种分类应该属于特种的车辆!

汽车机也是属于特种设备,维修需要一定专业技术。随着汽车保有量越来越多,汽车机维保工作越来越受重视。虽然这工作比较辛苦,但就业广,收入高,对某些成绩不够理想的学生,选汽车机维保也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只要你努力,人生一样出彩。

装载机撞警车,装载机撞警车怎么处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变形金刚10大合体?

如下一一介绍

一、大力神

所属部队:挖地虎

装载机撞警车,装载机撞警车怎么处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格言:思考和胜利不能混为一谈

部队成员:

铲土机(挖地虎首领/轮式装载机)

装载机撞警车,装载机撞警车怎么处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碾压机(履带式推土机

吊钩建筑起重机

拖斗(翻斗车)

搅拌机混凝土搅拌机)

如何看待轰动全广西的“平乐2.9案”?

都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说的嘴都快碎了,但还是视而不见,特别这些大货车司机,喝酒开车危害太大,不单单是危害自己,太多的人都可能会被波及。

据央视新闻频道消息,2月9日16时许,梁某某醉酒后驾驶一辆大货车与一辆绿色农用车发生刮擦。随后因赔偿引发***,大货车司机殴打了农用车司机并拘捕撞坏多辆车后被控制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平乐县平乐镇马渭村人。当天醉酒后,驾驶一辆蓝色东风霸龙重卡大货车在平乐县平乐镇桂江桥头水岸名都门口对面与一辆绿色农用车发生刮擦。因赔偿***,梁某某用钢管等凶器殴打农用车车主,随后梁某某驾驶大货车逃离现场。

公安巡警在追赶拦截过程中,被梁某某驾驶大货车将巡逻车撞至桂江大桥栏杆处,造成大桥栏杆断裂,民警也被撞掉入江中。然后驾车逃匿到平乐镇,这不算完,随后又驾车回到桂江大桥故意向桥上民警和车辆进行冲撞,造成多车损坏。最终被民警抓获。

首先大货车司机酒后驾车,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随后因赔偿问题引发***,使用钢管等凶器殴打农用车司机,这里构成了伤害罪。在民警阻拦时,将警车险些撞入江中,民警也掉入江中,这属于妨碍公务。这都不算完,最后又驾车返回,故意引发交通事故,造成多车受损。这一些列的行为已经完全不能用喝酒误事来形容,简直无视法律,嚣张跋扈至极。

最终平乐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梁某某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等待梁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同时也提醒大家,切莫酒后驾车,遵守法律法规。

对于此类***造成的严重后果,法律法规必须给出严厉的惩罚制度,此人虽然为醉驾,但是其主观意识清醒,其疯狂程度令人发指,不能单独以交通肇事罪与醉驾来量刑,国家对于此类危险驾驶行为应该定义为刑事案件!造成严重的公共危害,此人必须判处***,才能对社会上一些此类同等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与警示作用

龍族社论:酒驾猛于虎 猖狂更可恨

***概述:2018年2月9日下午,派出所、巡警、交警等,在广西平乐县平乐镇桂江桥上联合追击一肇事重卡大货车,要求其配合调查,司机拒不配合,并多次掉头疯狂撞击警车及过往车辆。导致多车受损,桥栏杆被撞断,两名辅警掉落桥下。整个追逃过程使两名民警、3名辅警受伤。肇事司机姓梁34岁,起因是,梁某醉酒后驾驶重卡大货车,在桂江桥头与一农运车发生剐蹭,梁某因赔偿问题,用钢管等凶器殴打农运车主,后逃逸。才出现了之前的一幕。最终,梁某被警方抓获。

由于此***,过程比较复杂,为交代清楚,可能概述篇幅略显长,感谢耐心阅读。

直接表明观点,肇事司机梁某的恶劣行为,已经触犯多项法律,应该受到严惩。

我们先就肇事司机梁某的恶劣行为,聊两句:

自从禁酒令颁布后,酒后不开车,已经成为大多数司机的座右铭。而肇事司机梁某却顶风作案,且他驾驶的还是重型大货车。其酒驾给他人带来的危害程度,更是不可小觑。对于禁酒令及酒驾危害,他应该不是不清楚,但依然明知故犯。这,可能也是一些没有出现过酒驾事故司机都存在的侥幸心理。

从梁某多次掉头撞击过往车辆及警车的表现来看,他这种行为,并非完全是酒精作用下造成的。其疯狂程度表明,他的这些行为,是有主观意识操控在里面的。一般饮酒、醉酒的人,在受到惊吓或***后,其酒醉程度会减轻不少,神智会清醒很多。所以,他的这些恶劣行为,是酒精加故意的结果。实属可恶、可恨。

下面从法律的角度来简单分析一下:

首先,梁某醉酒驾车,已经触犯了法律。而且,其驾驶的是重型大卡车,属于营运车辆。

根据我国《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刚刚去网上搜了***和新闻内容。这个真能算是恐怖***了,在场的人都吓破了心胆了。看着***都感到心惊肉跳!

仅仅是因为一个小小的剐蹭,尽然能从车里拿出两根钢管殴打对方,这是何等野蛮?难道这个路只能你开吗?就这个小事来讲,这个犯罪嫌疑人的性格不仅仅是暴躁而且很恐怖,估计不是白天的话,对方被弄死都有可能了。

在警察到来后,不仅不听处理还醉酒状态下强行开动车辆,一路往前撞击所有的车辆和行人,而且民警为了阻止开车还被挂在车门外,这是何等的丧尽天良!一路十几辆车被撞,就连出警的巡逻车都被撞的面目全非,出警人员被撞受伤。从个人感觉这不仅是***,也不仅仅是妨碍公共安全和妨碍公务,而是恐怖***!

此人平时的品行自然不端!为了一点点小事竟然能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大灾难,损坏车辆无数,致人命于不顾,就是一个十足的暴徒!***!就是算故意***都不为过。

对于这样的暴徒必须严惩,还当地一个安宁,给民众和警察一个完满的交代!

还好,现在已经拘捕了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罪名是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共安全罪和妨碍公务罪。我觉得还应该加个***和恐怖袭击罪那更合适!对于这样的人真的不死不足以平民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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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我对这个***的看法是,这个梁某平常就嚣张跋扈,横行霸道惯了的,之前没有受到惩罚,只是时机未到。习惯成自然,不知收敛,终归会去到它应该去的地方。俗话说得好,"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件事他犯了太多的法,等待他的将是牢狱之灾,谁也救不了他。

  • 我们来看看他究竟犯了哪些严重的法?
  • 首先是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中的酒驾、醉驾规定。处罚标准附上。

  • 其次他犯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判处标准附上。


  • 然后他犯了交通肇事罪。处罚标准附上。
  • 最后他涉嫌犯了最严重的***罪。***造成轻伤以下后果的可以构成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但是造成重伤后果的,则以雇人伤人罪论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

了解了以上这些,是不是大快人心?这就叫作恶多端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遵纪守法,老实做人,才是处事根本。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装载机撞警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装载机撞警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