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西起重机价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广西起重机价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广西钦州女子骑电动车紧急避让行人被吊车碾压丧命,行人冷漠走掉,这事你怎么看?

广西钦州女子骑电动车紧急避让行人吊车碾压丧命,行人冷漠走掉,这事你怎么看?

行人都走到中线第二车道了,难道估摸着让行人倒回去等车通过?电动车速过快没有礼让行人,分析行人行走轨迹错误,这错误是因为白色小车减速避让行人,行人行走轨迹被迫后退让电动车无法收回速度,结果倒地被第一车道吊车碾压。第一责任电动车主,第二责任白色小车,第三责任吊车(虽然有点冤,但毕竟犯了事),行人如果不是闯红灯通过斑马线无责任。

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来来往往车辆没有丝毫减速,电动车奔驰在快车道上……死者为大,不谈电动车,吊车过斑马线不该减速么?如此车流密集的路口,不该设红绿灯么?这样的路口这样疾驰的车辆,迟早是要出交通事故的,出了问题不找问题的根本,反而谴责行人冷漠走掉。他正常过个马路,监控显示还是在没车的情况下,他能算到电动车在快车道会刹不住?他能控制吊车司机过马路刹车?死里逃生,他不走掉难道停下来看热闹么?老太婆跌倒都不敢扶的地方,他不敢返回来救助就那么罪不可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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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行人冷漠走掉,看起来冷酷无情逃避责任,其实他只不过正常过马路而已,要谈责任,电动车上快车道有责任,吊车过斑马线不减速导致电动车主死亡是主要责任,交通部门密集路口没有规划有责任,随便一个红绿灯或者摄像头都可以减少很多事故,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而行人看起来很冷酷很***,但他其实也是无辜的,死里逃生然后是内外的谴责,不做噩梦是不可能的,这一切仅是因为过了个马路而已。所以他***他无罪。他做的是大多数批判他的人一样的选择,只不过好多人衡量自己和批判别人用的道德标准不同而已。



骑电车走超车道是事故首要原因负主要责任,吊车过斑马线不减:速度过快是次要责任,行人刚走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时车道上还没有车临近,行人无过错。本行人已走在斑马线上,过往车辆无条件减速避让行人,综合分析行人在交规和道德上都无过错,既然行人无过错,该忙啥就忙啥,无需背负道德不道德负担。为什么分车道,是为了各走其道,尽量减少安全隐患。电车走机动车超车道,如果发生突发事故机动车互相追尾电动车能有几分生还机会?无视交规就是对自己生命的放纵,对别人生命的无视。

***我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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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是一个没有红绿灯的人行通道口,也就是说,该行人在此时此刻在人行横道上过马路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2.电动车走的是机动车三车道的中间道。

3.电动车车速很快,女子急刹车后导致电动车侧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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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法律来说,最内道驶过的白色轿车没有减速停车为行人让行,应该扣3分100块,并且对这起交通事故有连带责任。

5.吊车司机临近人行横道并没有减速动作,也是造成这起交通事故的一个主因。

6.正常的按照责任划分,电动车40%,吊车40%,白色轿车20%,行人无责。

可以说这是今年最为争议的一个事故。

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因为未遵守交通规则而造成的悲剧,在路上行走、驾车行驶比的就是路权,行人走斑马线,来往车辆都要礼让,那行人该什么时候过马路?驾车行驶是不是该减速礼让行人。

17日8点左右,在子材西大街与北部湾大道的海立方***对面路口,一女子估计是开一辆电动车急刹车避让横穿斑马线过街男子的时候,电动车失控被一辆吊车碾压到前轮,行人回头看了几眼,匆匆离开。该女子已经当场死亡,交警立即到场封锁现场,120来到事故现场发现该女子没有生命迹象后已经离去。

从此***来看,行人不应该这样过马路,电动车开进机动车道,车速过快斑马线前没有车辆礼让行人,我个人认为主要的源头就是经过该斑马线的车辆并未减速礼让,从***中不难发现,在经过此路的车辆没有一辆减速,均是飞驰而过。

虽然警方并未通告此事故,但大部分的网民早已经对这个事故有了一系列的争议。

1、行人的错?

行人走的是斑马线,这是既定的事实,无论是在哪里都说得通,在交通规则上,行人走斑马线并没有错。但难道汽车过斑马线不应该减速礼让行人吗?

2、骑电动车的错?

后面的吊车过人行道为什么不减速的冲过来?左边的小车,为什么开得那么快,逼得行人不得不选择停下来,这时电动车不得不选择避让行人。

3、吊车的错?

电动车辅道不开,而且还开到路中间,还和后面的吊车比速度,最后刹车失控,吊车也及时地控制车速停了下来,后面才造成了悲剧。

4、奥迪车的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西起重机价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西起重机价位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